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25年10月25日起,启用下列4处路口路段电子警察监控设备:
1、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与百业街交叉路口。
2、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与湘永路交叉路口。
3、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永州市第八中学路段人行横道。
4、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永州市第八中学路段人行横道。
对上述路口路段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人行道不停车让行、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实施监控记录,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