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国家取消死刑,似乎有着人道主义的考虑,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这些国家的决策层到底是怎么考虑的?
中国传统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道德说教,却不一定是法律规定。法律有自己的系统,虽然是统治阶级制定的,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存在,但法律对于维护社会基本面的稳定功不可没。法律不一定是公平正义的,也不一定执行到位,更不一定为了满足传统风俗而存在。人们遵守传统风俗,形成一定的习惯,却并不一定符合法律的要求。在一个封闭的村庄,有族长统治。族长会对犯了偷盗罪的小偷施以惩罚,不但要人们揍他一顿,而且要他游街示众,或者拿出家中值钱的物品抵罪。这样的惩罚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律对于小偷的惩罚并不是很重,尤其是一些惯偷,经常偷一些不太值钱的东西,够不上法律惩罚的限度,也就能逃避责任了。顶多关几天,放出来,他们还是偷。而一旦他们偷的财物比较贵重,或者把所有偷盗的财物加起来,算是值钱的,他们就会接受法律的惩罚,会被判刑。但是族长对小偷的惩罚并不是依据法律规定来的,而是按照族规,私自惩罚。算下来,族长反而犯了罪,而小偷反而没什么罪。
法律就是这样,需要执行人具备执法的资格,也需要执行过程中严格执法。但法律条文摆在那里,执行过程中往往出现问题。一些执法人执法不严,或者搞权力寻租,也就弄得法律没有什么公信力了。一些律师善于钻法律的空子,维护犯了罪的人,让犯了罪的人减罪,当然也就挑战了法律的公信力。也就是说,法律并不一定是公平公正的,并不一定每次执行都会到位,也不会每次执行都保护好人,惩罚坏人。甚至法律要为经济发展服务,对一些经济领域内新出现的现象进行规范,却并不一定那么公平公正。一些取消死刑的国家大多是资本主义国家,要为资本发展服务。
资本没有善恶,主要功能就是增值。资本会在各个领域内活动,会为了增值无所不用其极,甚至会被一些资本家利用,投资到政治领域,为一些政党候选人提供资金支持。而政党候选人大多代表权贵们的利益,总是要考虑权贵们犯法之后如何处置的问题。权贵们要想赚大钱,就要突破法律的限制。他们除了钻法律的空子,就是要私自突破法律限制,赚大钱。有走私军火的,有“合法避税”的,有搞一些地下交易的,甚至有偷着倒卖人体器官的,有倒卖毒品的等等,倘若没有上层的保护伞,这样的灰色产业早就被清除了。甚至一些政客们竞选用的资金都靠这些灰色产业提供,只是不能明说。这些灰色产业的从业人员犯了死罪,会有人出来说情,送钱,请求从轻发落。但长期如此也不是一个办法,要想获得好的办法,就要从制度层面下功夫。于是,政客们就要讨论取消死刑的步骤了。说是为了人性化的考虑,不能随便处死一个罪犯,倘若这样的说法放在法国大革命时期还行,不能随便处死路易十六和他的王后,也不能随意处死王公大臣,但到了现在,资产阶级已经取得了政权,制定了相对完备的法律,本来就是对资产阶级有利的东西,再取消死刑,是不是会让人们更加肆无忌惮?
当然不是。大多数人之所以认真工作,挣钱养家,不去做违法的事,就是因为惧惮法律的惩罚。即便取消死刑,大多数人也不敢直接杀人。但一些掌权者会贪污,即便贪污数额巨大,也不会被执行死刑。但有死刑的时候,就没有贪污数额巨大的贪污犯吗?当然有,也同样不会被判处死刑。即便有故意杀人的人,被判处了死刑,顶多失去了一个劳动力,还会有故意杀人的人出现,总不能出现一个杀掉一个吧?资产阶级就是这样考虑的,要实现资本的增值,而不是注重法律的公平公正。法律只是一种制约普通人的条款,却并不一定是制约资产阶级的条文。为了让资本增值,就要尽最大限度利用劳动力。取消死刑之后,名义上为了人道主义,实际上只是为了节约劳动力,同时增加就业岗位。
犯罪的人多了,资本主义国家会增加警察数量,增加监狱数量,为社会提供很多就业岗位。同时,犯罪的人会在监狱里服刑,参加劳动,算是劳动改造,客观上缓解了劳动力不足的危机。按照资产阶级的说法,死刑存在的意义不大。主要是震慑作用,真正被判死刑的人少之又少,取消死刑之后,社会照样运转。虽然死刑犯成了终身监禁者,但他们参加生产劳动,贡献了劳动力,岂不是为资本增值贡献了力量?如此一来,也就没有什么“杀人偿命”的补偿原则了。大多是经济补偿,死刑犯可以通过劳动补偿,不至于死了之后,就没有什么经济补偿了,让受害人的家庭徒增悲伤。
如此一来,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取消了死刑,也没有引起社会大乱。不过,从公平公正的角度来看,似乎还有很多细节需要商榷,并不能轻易取消死刑,也不能只是为了资本增值而利用死刑犯做廉价劳动力。需要综合社会发展情况,综合人们的意愿,综合传统与现代的看法,才能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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