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周青莎 实习生 武懿婷 通讯员 李亚楠 戴启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化粪池气味引发的邻里纠纷案,当地法官实地调查并创新调解方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展现了司法公正与人文关怀。
2023年6月,原告石某向村委会反映,他的房屋长期受到邻居王某家的化粪池影响,化粪池排气抽粪口距离自己家门口不足一米处,气味较大已经影响到其日常生活。经村委会、镇司法所、镇政府等多方调解无果后,石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拆除王某家门口化粪池,一审法院审理后以原告石某提供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其诉讼请求,石某不服提出上诉。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为彻底化解矛盾,不影响两家人的邻里生活,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7月22日,承办法官冒着酷暑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案涉现场进行调解。但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互不相让。承办法官与王某协商后联系抽粪车进行现场作业,并在石某家门口“嗅闻”了气味是否如石某所描述的那般刺鼻,难以忍受。
现场作业结束后,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将“意气之争”转向“互谅互让”,并提出“帮忙重新规划,开凿新粪池口”的解决方案。最终,王某认可了法院的调解方案,同意将抽粪口向自家门口方向移动50公分,并表示十日内完成改造,避免以后两家因此再产生纠纷。同时石某也同意法院的调解方案,并当场表示不再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和负担诉讼费。
7月26日上午,承办法官再次来到案涉现场对已完成改造的出粪口进行取证确认,并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签署调解协议,至此,该邻里关系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本案中,邻里双方多年相处,积压了各种或大或小的矛盾,最终因“粪味儿”矛盾彻底爆发,进而转为“意气之争”引发诉讼。本案二审通过现场抽粪“闻味儿”,让各方当事人直观感受、切身体味,以看得见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感受到公正,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妥善处理邻里纠纷。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正确处理好邻里关系,既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又有利于保护相邻人的合法权益,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漯河市中院民一庭温馨提醒:碰到相邻纠纷时,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多一些换位思考,多一些良性沟通,相互理解,互相帮助,相互包容,共同构建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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