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军队师承苏联,所以在解放军中也有很深的大炮兵情节。在1979年的对越自卫反击战中,我国炮兵就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取得了巨大的战国,但是我们现在再回头看对越自卫反击战时的资料照片时,却很难看到我国炮兵的身影,这是怎么回事呢?
在当时,中国炮兵有一个杀手锏武器,这就是63式和63-1式130毫米火箭炮。这种火箭炮拥有19个发射管,威力十分巨大,63式火箭炮由19根无缝钢管制成,制造工艺及相对简单,但是使用成本却十分的昂贵,其发射的130毫米固体燃料涡轮式火箭弹造价很高,单枚价格在300-500元人民币左右,一次性齐射差不多就是9500元,这在现在看来虽然没什么,但是在当时却非常的昂贵。
越南地形复杂,多山地,所以刚开始越军就依托地形和防御工事,给我们造成了一定的伤亡,而63式火箭炮正好能够应对敌方的碉堡和坚固的防御工事,而且在进攻那些久攻不下的高地的时候,能起到巨大的效果,所以在战争刚开始,63式火箭炮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而在战争后期,我军已经进入越南方向几十公里,这里的地形更为险要,所以火箭炮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施展得开,而且这里的路况恶劣,63式火箭炮使用的是卡车底盘,越野性能其实并不算太好,所以在深入越南后,能够见到的大多是我装甲部队的坦克,因为坦克在这种情况下的机动性要更好。
还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当时越南的大股部队已经被我们消灭了,只剩下残余的游击力量,在这种情况下再使用63式火箭炮难免有种“杀鸡焉用宰牛刀”的嫌疑,这时更需要的是点对点的单发精准火力,而63式火箭炮的优势更多是体现在火力的密集程度上,其齐射的威力堪比一个炮兵师,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显然是我国的62式轻型坦克和其他的牵引式榴弹炮更能发挥作用。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63式火箭弹的使用成本实在是太高了,一次齐射就需要近万元,当时国内的普通薪资标准也就每个月二三十元左右,这火箭弹一次齐射就相当于一个人三十多年的工资,所以出于节约成本考虑,我国也没有在战争后期使用这种63式火箭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