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便捷省际包车客运经营者使用包车客运标志牌,提高道路客运行业数字化水平,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自7月1日起,吉林省在原已应用省内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应用省际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实现省际、省内包车客运标志牌的全面电子化应用。截至目前,已制发1.1万个新版电子包车标志牌。
据悉,吉林省制发的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实现电子化应用,不再使用纸质包车客运标志牌;原已推广使用的省内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样式将与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统一;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与传统纸质客运标志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车辆合法开展包车运营的有效凭证。各级交通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检查、动态巡查时,可省内车辆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通过交通运输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核验外省车辆包车信息。
在业务办理上,包车客运标志牌业务原有的填报渠道、备案方式和审核方式均不改变。包车客运经营者可登录“互联网+道路运政服务系统经营者”自助端在线填报包车手续,经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由包车客运经营者自行下载、使用和保存,无须再打印纸质标志牌。
随着省际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的应用,吉林省包车客运标志牌形成了“在线申请、线上审核、自助下载、扫码核验”的全流程线上应用模式,实现了“企业申请、管理部门审核、乘客监督、执法检查”的全链条数字化管理模式,并能够在全国范围内互认,进一步提高了道路客运行业的数字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来源: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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