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师市辖区道路上机动车及各类交通参与者有序、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师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启用14个路口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采集的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机动车未礼让行人、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依规处理。现向社会公示上述电子抓拍点位。
路口电子警察点位
1.南三路与东二路路口
2.南三路与客运路路口
3.天山路与东九路路口
4.建设路与东环路路口
5.北四路与东小路路口
6.北四路与北子午路路口
7.北四路与西小路路口
8.北四路与西一路路口
9.幸福路与北子午路路口
10.幸福路与西一路路口
11.北六路与东三路路口
12.G312线与西三路路口
13.G576线与上海路路口
14.纬一路与经七路路口
2026年3月25日-2026年4月1日为公示期。2026年4月2日正式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第八师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