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BN的中立模式解决了信任问题,法律改革扫清了制度障碍,跨解决方案互操作的实践配合区块链技术连接了物流与金融,共同推动航运贸易数字化进入以“互联互通”定义的新阶段。
一笔从泰国到中国的电子提单交易,背后是一场关乎数万亿美元全球贸易的数字化革命。2026年1月12日,一场涉及中泰两国的电子提单交易悄然完成。本次交易中,中远海运集团旗下公司新鑫海航运通过GSBN平台向兰精(泰国)有限公司签发IQAX电子提单。
随后,提单经由ICE CargoDocs解决方案流转至汇丰银行泰国,并在同一平台传送给浙商银行。最终,由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通过IQAX eBL解决方案完成提单交付。这一交易首次实现了涉及多家银行参与的跨平台电子提单交易,证明了电子提单能够安全、无缝地跨平台、跨行业、跨法域,在整个贸易生态圈中自由流转,是推动行业根本性变革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贸易融资互操作性规模化迈出关键一步。

GSBN服务中泰两国电子提单交易
这场跨平台、多银行参与的复杂交易得以顺利完成,其底层支撑正是全球航运商业网络(GSBN)所构建的中立、可信的数据交换基础设施。这标志着,由行业联盟而非单一巨头主导的数字化路径,正展现出强大的协同生命力。
非营利联盟的中立之道
航运业链条长、参与者多、数据敏感且利益复杂。一个由某家巨头控制的平台,极易引发其他参与者对数据垄断、竞争不公平和商业机密泄露的担忧,从而导致生态分裂。GSBN作为航运业数字化变革的推动者,明确将自己定位为一个中立的非营利联盟,本质是建立了一个“数字化的中立领土”,旨在降低生态内各方的协作门槛和信任成本。

GSBN首席执行官陈斯嘉
GSBN首席执行官陈斯嘉解释道:“非营利性质是我们早期做出的根本性决策之一,这一选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提到了马士基与IBM合作的另一个区块链项目TradeLens未成功推进的案例,市场认为“主要原因是行业其他参与方不信任其数据保护机制”。
他强调,GSBN之所以能获得信任,不仅是因为非营利属性,更因为GSBN从数据访问权限和平台基础设施设计层面确保了数据安全,“未经数据所有者的授权,我们绝不可能滥用数据牟利”。
同时,其在GSBN平台上运行的IQAX电子提单解决方案已获得国际船东保赔协会(IG P&I)的正式认可。
GSBN为银行提供的其中一项服务是通过托运人、收货人授权机制共享电子提单数据。我们与数据提供方(即承运商)就数据范围达成共识并共享收益。这种公平模式有效激励了数据提供方的参与。
与港口社区系统Portbase的合作是这种中立性的一个缩影。
在鹿特丹港,GSBN并未强推标准化方案,而是与本地系统合作,确保其解决方案既能满足全球统一需求,又能适应地方操作流程的多样性。
这种策略使GSBN赢得了众多行业巨头的信任,其拥有超过50家来自不同领域的合作伙伴,包括船公司、港口企业、海关等,核心成员包括中远海运、东方海外、赫伯罗特、达飞轮船、ONE等全球航运公司,以及上港集团、新加坡国际港务集团、和记黄埔港口、山东青岛港、ICTSI等领先港口运营商。
截至2025年年底,已有超过80万份电子提单在GSBN平台上流转,覆盖全球超过3万家客户企业。
相较于单一公司主导的平台,这种联盟模式在为行业创造价值上展现了独特的优势。“GSBN的核心成员均认为,航运公司、码头运营商与全球贸易其他参与者之间需要开展合作,才能实现数字化转型。而联盟的模式让我们聆听到市场各参与方的声音,没有单一公司主导,设计解决方案时更能平衡各方需求,以最大化整个生态圈的效益。通过专注于协作而非盈利,GSBN自然能够与其他平台及解决方案提供商形成协同效应,这正是其显著的差异化优势所在。”陈斯嘉补充说。
从物流工具到金融工具
GSBN最新发表的航运数字化白皮书——《贸易网络新篇章:可互操作的电子提单与数字金融》认为,全球贸易一直依靠两套并行系统支撑运行:一是负责货物运输的物流体系,二是负责资金流转的金融体系,两者在过去运行良好,但在数字化进程中却渐行渐远,走上了彼此独立的发展路径。
根据亚洲开发银行的最新数据,目前全球贸易融资缺口已高达2.5万亿美元。GSBN指出,“只有当电子提单成功打通物流与金融这两个世界,其应用才能真正实现临界规模的突破”。
近期,GSBN完成了2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案例。

GSBN助力上海落地首例20号胶“三单”融合质押融资
2025年9月,GSBN助力上海落地首例20号胶“三单”融合质押融资,企业通过GSBN平台将电子提单与金融系统对接,实现高效融资,显著降低融资成本和时间门槛。
具体来说,GSBN通过整合电子提货单(eDO)、电子提单(eBL)和电子仓单(eW/R),与上海集运MaaS平台、中储电子仓单管理中心及全国性大宗商品仓单注册登记中心实现系统对接,完成了从区块链电子提单到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系统的无缝转换。经过洋山海关审批后,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成功实现江苏银行200万元人民币的质押融资。
在山东港口青岛港,这种创新被进一步延伸,凸显了基于数字化单证融资的灵活性和普惠性。
青岛港成功落地全国首例纸浆“三单”融合业务,客户可在“提单-提货单-仓单”中任意一个单据环节发起融资,每单货物可节省快递费、换单费500元至600元。
在上述案例中,GSBN平台提供的可验证、不可篡改的电子单证流,成为连接仓储、物流、海关与金融系统的“信任锚”,使得传统上难以快速验证的仓单、提单变成了金融机构乐于接受的优质押品。
陈斯嘉分享了更宏大的愿景:“从GSBN的视角来看,通过区块链赋能的电子提单实现货物所有权转移,并结合稳定币或央行数字货币等数字货币,我们有机会将货物所有权转移与链上价值结算相融合。”
规模化突破的三重驱动
对于电子提单为何能快速规模化推广并不断取得新突破,陈斯嘉认为有三个关键驱动因素。
首先是集装箱海运承运商对2030年前实现电子提单全覆盖的承诺,“我们的承运商成员在向客户推广电子提单应用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其次是法律改革正在为电子提单扫清障碍。为适应航运单证电子化实际需要,多个司法管辖区明确了电子提单的法律效力,新加坡、英国、法国等司法区域已通过立法改革采纳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MLETR),英国通过了《2023年电子贸易文件法案》,电子贸易单据已获得与纸质单据同等的法律地位。作为全球最大的出口国,中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也将在2026年5月起生效,届时,承认电子运输记录将与纸质单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最后是数据标准化进程,GSBN积极支持由数字集装箱航运协会(DCSA)、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各类电子提单标准,支持用户简化对接流程,加速电子提单的采用。
GSBN的中立模式解决了信任问题,法律改革扫清了制度障碍,互操作性标准和技术连接了物流与金融,共同推动航运贸易数字化进入以“互联互通”定义的新阶段。
正如GSBN在白皮书中写道的,过去十年表明,仅靠数字化无法改变全球贸易格局——真正的变革在于互联互通。电子提单已从愿景走向现实,技术标准、法律认可与操作准备均已就位。其真正潜力不在于替代纸质文件,而在于重新定义货物流动、支付和贸易融资这三者之间的关系——这三者正是全球商业得以运转的支柱。
全球贸易下一阶段的发展将依赖于协作。承运人、银行、企业、监管机构和技术提供商必须共同努力,弥合贸易的实体与金融通道之间的鸿沟。这意味着共同开发互操作的基础设施、协调法律框架,并将数字单证直接嵌入金融流程——不是作为独立的数字化升级,而是作为现代贸易工作流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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