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16日收盘,东方电子(000682)报收于13.18元,上涨3.05%,换手率5.03%,成交量67.46万手,成交额8.98亿元。
当日关注点
1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97.1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103.0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205.95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议案》。其中,关联交易议案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授信额度总额为12.4亿元,用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多项公司制度获修订与制定,部分制度修订尚需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于2026年2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27日。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联股东对第一项议案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公司决定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15项制度,制定《ESG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其中《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修订及制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相关制度全文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预计2026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为53,099万元,包括采购商品29,020万元、销售商品20,385万元、提供劳务2,848万元、接受劳务249万元、提供租赁585万元、接受租赁12万元。关联方包括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等。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治理结构、监督管理、信息披露等要求。公司通过股东会、委派董事等方式行使控制权,控股子公司需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并遵守公司统一的财务和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制定反舞弊、投诉与举报制度,明确舞弊行为包括收受贿赂、贪污资产、虚假交易、信息披露违规等九类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反舞弊最高领导与监督机构,审计部负责受理举报、组织调查。公司设立举报热线、邮箱,鼓励实名或匿名举报,并保护举报人信息,禁止打击报复。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管理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相关人员需在买卖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股份变动后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制度,明确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10%或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等情形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与持续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审计担保事项。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规定离职人员的工作交接、离任审计、承诺履行、忠实义务延续等责任与义务,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公司制定《ESG管理制度》,明确董事会为ESG工作领导机构,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并成立ESG工作组,证券部为牵头单位。各执行单位负责落实ESG工作,子公司需建立相应管理机制。公司应定期编制并披露ESG报告。
公司制定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总经理报告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原则、范围和程序,规定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长报告生产经营、资金运用、重大合同执行及盈亏情况。
公司制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制度,明确关联交易范围、关联人认定标准,规定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确保交易公允性。
公司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明确禁止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规定资金往来的审批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及监督责任。实施“占用即冻结”机制,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并采取司法冻结等措施。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明确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进行独立监督,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部门需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如实登记并备案,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登记报送工作。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高风险投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建立覆盖全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销货收款、采购付款、生产、固定资产、货币资金、关联交易、担保融资、投资、研发、人事管理等环节。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风险挑战等方面,并通过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电话、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交流。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规则,要求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组织与协调,证券部为日常办事机构。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要求向外部单位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时须经审批,并提醒外部使用人履行保密义务,签署保密承诺函。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信息披露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内部制度导致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机制。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调离岗位、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
公司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明确报告义务人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要求在知悉重大事项后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明确公司可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信息,并规定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和登记备案要求。一旦相关条件消除或信息泄露,须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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