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星
近日,有网友反映,广州地铁APP乘车码功能频繁出现弹窗广告,一不小心就会触发“摇一摇”,严重影响早晚高峰过闸效率。面对用户质疑,广州地铁客服竟回应“并非所有人都不喜欢广告”,将影响公众出行效率的公共问题,偷换为个人喜好的主观选择。
舆论压力之下,11月3日,广州地铁最终关闭该位置广告,并与合作商沟通,完善广告交互形式,杜绝此类干扰乘车基础功能的广告。这种被动调整暴露出,一些公共服务提供者对用户体验的重视程度远低于对商业利益的追求。
现实中,不仅广州地铁乘客在闸机前与“摇一摇”广告斗智斗勇,还有无数网民在各类APP中与弹窗广告不断周旋……如此乱象,不禁让人追问:监管三令五申,用户不胜其扰,广告弹窗为何仍如牛皮癣般屡禁不止?
顽疾背后,交织着三重深层原因:一是对流量变现的无限渴求;二是技术在商业应用中不断探寻规则的模糊地带;三是监管体系在应对新问题时略显滞后与被动。
据统计,我国网民规模已超10亿人,巨大的流量背后是惊人的广告收益。某网盘APP在30秒广告中嵌套6秒新广告,形成套娃式骚扰;某小说阅读APP每10分钟弹出6次广告,关闭按钮小如针尖;部分影视平台在会员剧集中插入无法跳过的特效广告。这些打着技术创新幌子的设计,实则是将用户困在精心编织的广告牢笼中。
从法律层面看,现行规范对弹窗广告形成了一定约束。《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显著标明关闭标志并确保一键关闭。《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更是直接禁止计时关闭功能。然而,现实却呈现出“法规在前,违规在后”的尴尬局面。究其原因,违法成本与收益存在严重失衡。面对动辄千万元的广告收益,罚款金额犹如九牛一毛。
要根治这一顽疾,需要构建法治、技术、社会协同发力的综合治理体系。在法治层面,应当提升惩戒力度。探索按违法所得倍数罚款的机制,并引入信用惩戒,让违法者真正感到“痛感”。同时,针对新型违规手段,监管细则需要及时更新,压缩监管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