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在微信上看到“一名女律师庭审后被对方当事人用榔头袭击头部而受伤”的报道。
首先强烈谴责凶手的暴力行为,同时对这位受伤的同行表示支持!
作为律师,我今天简单探讨一下“律师如何预防安全事故”,供同行参考。
一、尽量在办公室接待客户
我在《律师如何进行业务谈判?(二)》一文中说过:
与陌生客户的第一次接触,谈判地点最好是在事务所办公室,其次是某个茶馆,最好别去客户办公室。我发现,某些公司的老板,好像有点忌讳去律师事务所,他们喜欢约律师在茶馆见面。若不是在办公室商谈,记得带上相应的合同文本,某些客户为了提高效率,说不定一次商谈后,当场就签约了。这种情况,我遇到过不少。
在办公室接待客户,不仅仅是主场优势的问题,还有安全的考虑。
当然,在外面接待客户也是可以的。不过,需要注意安全:
一是不要单独去异性客户的办公室或者宾馆客房、饭店包间,小心被性侵,或者被陷害。
若无法避免去上述地点,最好不要单独去,且办公室或者房间的门一定要开着。
二是在外见客户,要选择交通方便的繁华地段,避免去交通不便的偏僻地区。
在偏僻地区,一旦遭遇危险,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就算能报警,警方出警时间也较长。
三是到达见面地点后,注意观察四周环境,明确进退路线。
做律师,难免会介入他人的因果。有时候自己得罪了什么人,可能自己都不清楚。万一遇上心胸狭窄之人,处心积虑报复,确实防不胜防,只能自己多留点心了。
二、出差在外要注意安全
1.尽量避免晚上独自外出。
能安排在白天的活动就安排在白天,尽量避免安排在晚上。
如果必须晚上出去,最好别一个人独自出去,能打车就打车,不要步行。
更不要独自在陌生的外地逛夜景,或者去夜店、网吧等娱乐场所,容易惹上是非。
有些人出差在外,喜欢发朋友圈。你觉得这样随便暴露自己的行踪,妥当吗?当然,没出事就没有事。一旦出事,悔之晚矣。
2.进宾馆房间后,尽量不让陌生人进屋。
进房间后,要打好倒锁,上好门链,并观察一下窗户。
若有人敲门,要先从观察孔看看是什么人。若是陌生人,先问清情况,需要开门时,可以不取下门链,只开一点点。
3.遵纪守法,洁身自好。
一是杜绝黄、赌、毒!
二是驾车出差,不喝酒,不违章。
三是不占他人便宜。
三、遇到麻烦尽快解决
1.出门在外,遇到小事,不计较,不纠缠,尽量快速摆脱。
这样做,一来不会耽误时间、影响工作;二来不会让事情恶化,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
2.若实在无法摆脱,应当报警求助。
大多数欺侮外地人的小人,还是害怕警察的。尽管不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可能存在,但相对而言,有警方介入,还是方便处理一些。
如果警方处理明显不公,还可以投诉嘛。
3.有些困境需要自己积极想办法摆脱。
记得办理某贪污、受贿案时,2008年1月19日我在会同县出差,遭遇冰灾,公路停运,火车站也不卖票。
晚上十二时,我把宾馆房间一退,提上包去火车站。看到候车室黑压压三四百人在等车,但看不到一个车站工作人员。
我想,即使有火车经过,若车站无人开门,大家也没法去到站台上车。
于是,我决定另想办法上站台。出了车站,我沿着车站围墙走,进入一个住宅小区后看到围墙边有一个配电房,从配电房的窗户可以攀上围墙。
我先试了一下配电房窗户是否带电,发现没有带电后,我从窗户上了围墙,围墙上也结了冰,站不稳,我就骑在墙上。
我担心下面是水塘,寒冬腊月的,万一跳到水塘里可不好受。于是我先把包扔了下去,没有听到水响,就跳下去了。
然后,我再沿着铁路往回走,走到站台等车。
大约凌晨二时许,有一列火车从南方开过来,恰好有人需要下车,我就顺势冲上了车。(车站果然没有开门,候车室里的人都没能上车。)
到达怀化站后,我买了去长沙的火车票才回到长沙。
事后与会同县检察院的兄弟们说起此事(冰灾时,他们正在永州取证,回会同的路上,车子溜进了沟里),我发现,如果我当晚不搭火车离开会同县城,将会被困在那里至少两个星期。届时无水无电又无粮,呆在宾馆里,日子就难熬了。
四、一定要树立安全意识
没有安全意识的人,往往把自己致于危险境地而不自知。这样就难免会受到伤害。
有了安全意识,在生活和工作中,只要处处留心,高情商地为人处事,具体的防范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比如与人相处,要与人为善,不要伤害他人的自尊,不要激怒他人。除非你有充分的准备,并将激怒他人作为达成目标的手段。
再如庭审中的发言,不要刺激对方当事人。因为你只需要说服法官,不需要说服对方当事人、代理人。
又如一旦发现危险,或者凭直觉感到有危险,要果断避开或者求助,不要有侥幸心理,或者以为别人不敢以身试法。因为你不是他(她),无法判断对方下一步的行为。
总之,律师的安全,首先要自己有安全意识,然后要有具体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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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忠民律师,湖南省邵阳县人,199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其后分配到国家检察机关工作八年,2005年至今从事律师工作,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和企业危机管理工作,尤其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辩护。
其每年亲自承办的案件一般不超过10件。不过,凡是其亲自承办的案件,必亲力亲为,全力以赴,把辩护工作落到实处,力争把每一件案子办成经典案例。
执业十九以来,办理过厅级、处级、科级等领导干部、公务员职务犯罪案件数十件,办理过企业老板、高管经济犯罪案件数十件,绝大多数都实现了预期的辩护目标,深受客户好评。
现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刑事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