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微观
“午睡了一会,应该没事了”
周末与好友约上一顿烧烤
趁着夏日的晚风
喝点小酒唠唠嗑
尽兴而归
回家的方式有很多种
但如果你喝了酒
请不要再开车
56mg/100ml
8月20日14时许,烟台高速交警栖霞大队民警在中桥收费站执勤时,一辆小轿车驾驶人吕某某浑身散发着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吕某某中午和朋友吃饭的时候喝了点酒,睡了一觉自认为意识清醒了,就侥幸上路准备去烟台办事,没想到刚要上高速就被民警查到了。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包括视觉、触觉
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
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触觉
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
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
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精还会麻痹人的心理
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自以为没醉
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半斤脸不红、一斤心不跳、二斤倒不了、开车洒洒水!”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
一些驾驶员在酒精的迷惑下,很擅长为自己“编造借口”,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开一小段没事”,固执己见开车上路,从而埋下交通隐患。
酒驾不仅会带来生命危险
也会造成经济、时间成本的损失
为了自己、他人与家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涉酒驾驶!
案例警示
无证驾驶危害大以身试法“驶”不得
无证驾驶的行为等同于“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预期的严重后果。一旦事故发生,后悔也来不及。但总有些人心存侥幸心理,无视法律铤而走险……
案例警示
8月13日下午5时许,在临沂收费站内广场,一辆小轿车突然停下,车内人员一边下车观望一边交换位置。高速直属大队执勤民警见状立即上前,示意该车辆停车进行例行检查。起初该车原驾驶员拒不承认有过驾驶行为,在监控证据下才不得不承认停车换驾驶员的行为。经查询,该车驾驶员驾驶证因酒驾被吊销,属于无证驾驶。民警对其进行批评和教育,并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对其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8月14日下午4时许,高速直属大队执勤民警在临沂南收费站出口内广场,对一辆小型汽车例行检查。驾驶人支支吾吾无法出示驾驶证。经查,该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其称没有通过科目二考试,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被高速交警查获。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无证驾驶的危害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常存在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加之驾驶人心理素质差,看见交警执法时会存在违规掉头、紧急制动、走非机动车道等躲避执法检查,做出违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无证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可能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条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等违法犯罪案件。
山东高速交警提示
无证驾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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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高速交警、临沂高速交警
编辑:cc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