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提新车第二天被撞面目全非,车辆重置费用应该如何计算?
创始人
2024-07-24 18: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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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繁忙的交通中,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或责任方。无论是轻微的刮擦还是严重的碰撞,都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如何判定双方的责任,如何申请保险赔偿等都很重要。

如果是新车被撞得不能开了,恐怕车主会非常心痛了。车主不仅可以要求对方车主以及保险公司赔偿车辆购置费,还可以要求赔偿车辆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按揭贷款服务费等其他费用。

在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按照车辆重置的规定计算相关赔偿数额的情况下,哪些损失可以按照车辆重置的规定进行赔偿?

01、案件详情

2023年5月4日,曹某购买一款五菱牌载货汽车,喜提新车第二天,曹某车辆就因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被撞得惨不忍睹。经交警部门认定,此起事故中,曹某无责任,对方车主张某负全部责任。

曹某找到肇事者张某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由于双方对赔偿项目及金额有较大争议,曹某只得将肇事车主张某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中心支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赔偿原告车辆等损失费用共计74,278.94元。

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曹某车辆重置费63,764.25元(扣除原告曹某受损车辆残值);驳回原告曹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一审民事判决生效。

02、法律分析

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考虑到原告曹某新购车辆受损严重且难以修复,在不进行损失鉴定的情况下,引导双方当事人按照车辆重置的规定计算相关赔偿数额。

什么是车辆重置费用呢?

车辆重置费用的概念涉及当车辆因事故或损坏无法使用时,‌责任赔偿方需要按照事故发生时该车辆的价值进行赔偿,‌赔偿的金额相当于重新购买一辆与损坏车辆相同价值的新车所需投入的费用。‌这一概念强调了赔偿金额应当基于事故发生时的车辆价值,‌而不是基于车辆修复的成本。

‌在法律上,‌如果车辆的维修费用超过了其实际价值,‌那么继续维修将缺乏合理性和必要性,‌此时应当以事故发生时的车辆实际价值作为赔付基准,‌而不是维修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在本案中, 由于车辆受损严重难以修复,以车辆充值费用计算损失的赔偿较为合理。

法院审理认为,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同时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被告张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被告平安财险三门峡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责险,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被告平安财险三门峡支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原告曹某车辆重置费63,764.25元,同时也取得原告受损车辆的残值的财产权(原告曹某应当配合完成受损车辆过户)。

这个费用是如何计算的呢?

在计算车辆重置费用时,需要考虑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落地价,包括裸车价、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保险费、上牌费等。

而间接成本是指购置车辆时所花费的不能直接计入购置成本的部分,如管理费、专项贷款发生的利息、洗车费等,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往往不考虑此部分成本。

曹某的车辆购置款50,442.48元、车辆增值税6,557.52元、车辆购置税5,044.25元、上牌检车费520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1,200元属被告平安财险三门峡支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赔偿的车辆重置费,共计63,764.25元。

在某些案例中,法院支持将车辆购置税纳入赔偿范围。因为车主无法申请退还损坏车辆的车辆购置税,重新购置新车时仍需缴纳该费用,属于车辆成本的一部分。此外,法院可能会根据车辆购置时的价格和使用年限,计算出车辆购置税的剩余价值,并将其纳入赔偿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考虑因素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要求、保险条款以及评估时的市场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车辆评估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取准确的计算和专业意见。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因此,根据事故车辆本身的价值大小和一般通勤方式来确定何谓“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需要进行案件的具体情形分析。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在道路上行驶时,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标志和道路标线,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变道,文明驾驶。

编辑:众众

审核:琪琪

法律审核:小元律师

案件来源:灵宝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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