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用非机动车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示
为深入强化我县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因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石楼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6年7月1日起,在我县启用电子监控设备,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抓拍覆盖范围
延安街全段、沁园春大街全段、东征大街全段。
三、安全提示须知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做文明守法出行的践行者,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石楼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6月23日
新媒体编辑:张智彦
新媒体监制:李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