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7日收盘,联合光电(300691)报收于15.57元,上涨0.84%,换手率2.14%,成交量4.72万手,成交额7361.18万元。
当日关注点
资金流向
3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0.3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4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62.86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本次调整系将交易对方殷锦华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交易对方由11名减少至10名,标的资产由长益光电100%股权调整为92.6241%股权,交易总价由26,000万元调整为24,082.2725万元,发行股份总数相应调整为14,883,970股。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因交易方案调整,申请中止审核发行股份购买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截至2026年3月25日,相关方案已调整完毕,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恢复审核申请。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续进展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王锦平、殷海明等10名交易对方持有的长益光电92.62%股份,交易作价24,082.27万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标的公司评估值为29,200.00万元,业绩承诺方对2025至2027年度净利润作出承诺,并设定了业绩补偿和超额业绩奖励机制。本次交易旨在增强上市公司在光学镜头领域的竞争力,丰富产品矩阵,提升盈利能力。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92.62%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已收到深交所受理通知及审核问询函,并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删除交易对方殷锦华,调整收购股权比例、发行数量和交易对价,修改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而非全资子公司,更新财务影响数据及已履行程序等内容。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说明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调整发行股份购买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方案。原交易对方殷锦华退出,不再以其持有的长益光电7.38%股份参与交易。调整后,交易对方由11名减少为10名,标的资产由长益光电100%股权变更为92.6241%股权,交易总价由26,000万元调整为24,082.2725万元,公司发行股份总数由16,069,215股调整为14,883,970股。本次调整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对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情况进行说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包括调整超额业绩奖励、锁定期安排,明确股份补偿上限及过渡期损益安排,并减少1名交易对方殷锦华,标的资产由长益光电100%股权调整为92.6241%股权,交易总价由26,000万元调整为24,082.2725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调整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国投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方包括王锦平、殷海明、深圳创益、深圳勤益等。报告详细披露了交易方案、定价依据、发行股份情况、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评估方法及合规性分析等内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履行部分决策程序,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就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详细说明了交易方案、业绩承诺与补偿、超额业绩奖励、评估作价、标的资产财务数据、整合管控安排等内容,并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作出回复。本次交易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手机镜头和泛安防镜头的研发生产。公告详细说明了交易方案、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协同效应、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客户供应商集中度、原材料价格波动应对措施、委外加工情况、专利质押、历史沿革及合规性等问题,并披露了相关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合光电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调整发行股份购买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方案。原交易对方殷锦华退出,不再以其持有的长益光电7.38%股份参与交易。调整后,交易对方由11名减少为10名,标的资产由长益光电100%股权变更为92.6241%股权,交易总价由26,000万元调整为24,082.2725万元,发行股份数量相应减少。本次调整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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