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7日收盘,法拉电子(600563)报收于142.68元,较上周的124.6元上涨14.51%。本周,法拉电子3月27日盘中最高价报143.03元,股价触及近一年最高点。3月23日盘中最低价报119.27元。法拉电子当前最新总市值321.03亿元,在元件板块市值排名16/57,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622/5191。
本周关注点
截至2026年2月28日,法拉电子股东户数为3.01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增加1717户,增幅6.04%。户均持股数量由7915股降至7464股,户均持股市值为86.95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法拉电子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3.27亿元,同比增长11.64%;归母净利润11.92亿元,同比增长14.72%;扣非净利润11.28亿元,同比增长10.21%。2025年第四季度主营收入13.83亿元,同比增长3.7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04亿元,同比增长15.1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61亿元,同比下降4.0%。全年毛利率32.12%,负债率30.91%,财务费用-2098.95万元,投资收益3937.15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厦门法拉电子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326,956,051.66元,同比增长11.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2,180,340.23元,同比增长14.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28,326,066.75元,同比增长10.21%。总资产同比增长11.64%至8,728,003,185.1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030,250,862.95元,同比增长14.03%。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272,639,418.01元,同比增长1.14%。基本每股收益5.30元/股,同比增长14.7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49%,较上年提升0.36个百分点。
公司拟以总股本2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合计派发517,500,000.00元,占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的43.41%。该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报告》等议案,并提名卢慧雄、陈国彬等8人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修改治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公司将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董事薪酬、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并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5名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2日。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25亿元,投资于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低风险的稳健型产品,授权期限不超过12个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决定将海外生产基地由匈牙利变更为马来西亚,由子公司法拉新加坡持股的法拉马来西亚实施,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2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同时注销尚未运营的法拉匈牙利。此次变更是为规避国际贸易壁垒,加快全球布局。
董事会提名肖珉、蔡宁、郑晓剑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人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任职资格,符合独立性要求,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均未超过3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年召开6次会议,审议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监督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审议通过聘任安永华明为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确认其具备专业资质,保持独立性,按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确认现任独立董事肖伟、肖珉、蔡宁符合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或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董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占合并报表100%。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东升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其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公司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其执业记录良好,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按时完成审计任务,信息安全管理到位,职业保险赔偿限额超2亿元。
独立董事候选人肖珉、蔡宁、郑晓剑分别签署声明,确认具备任职资格,符合独立性要求,已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或法律服务,近三年无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记录。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及质控复核人均具备相应资质,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10.00万元,2026年费用将根据实际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确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因不履职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范围与处理方式,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等,处理措施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设立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董事长负责制,董事会秘书主管,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实施,沟通渠道包括公告、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电话、邮箱、现场参观等。
公司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三位独立董事肖珉、蔡宁、肖伟分别提交2025年度述职报告,均表示出席全部会议,积极参与审计、薪酬等事项审议,监督财务信息披露,审核高管薪酬,未发现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履职过程获得公司充分支持。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程序,明确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离职后仍需履行忠实与保密义务,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要求外部单位或个人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披露前不得泄露或利用该信息交易公司证券,公司需书面提醒并登记备案,泄密造成损失将被追责。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严重失职可减少或追回绩效薪酬。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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