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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决定自2025年12月26日起启用以下40处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凡在上述点位,有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规定掉头、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安康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19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