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5日收盘,阳光电源(300274)报收于102.6元,上涨4.84%,换手率4.67%,成交量74.19万手,成交额74.95亿元。
当日关注点
8月25日,阳光电源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9.58亿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4.55亿元;- 散户资金净流出5.03亿元。
公司公告汇总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945,594,250.8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6,109,507,267.14元,扣除已派发2024年度现金股利2,216,726,309.8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8,838,375,208.06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073,211,42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0,687,063股后的股本2,052,524,3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5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1,949,898,142.95元(含税)。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阳光电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9月30日,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8.325万股,归属人数为70人,授予价格调整为29.10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4.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B及以上,归属比例为100%。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2023年12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2023年12月2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4年9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4月25日和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9月30日,因此2025年9月30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满足任职期限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合格。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满足考核要求。预留授予部分可归属数量为38.325万股,归属人数为70人,授予价格调整为29.10元/股。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相关事项的公告。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0人,归属数量为38.3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归属价格为29.10元/股,股票来源于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认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归属期分四个阶段,每个归属期25%。预留部分归属安排视授予时间不同有所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80%以上或净利润增长120%以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A、B+、B、C和D五个档次,考核结果为B及以上的激励对象归属比例为100%。本次归属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及骨干员工,具体归属情况详见公告。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